阿根廷投资入籍法:第524/2025号法令(翻译)

2025-12-18 10:33来源:

阿根廷投资入籍法律官网:https://www.boletinoficial.gob.ar/detalleAviso/primera/329061/20250731

中文翻译内容如下:来自谷歌翻译

第524/2025号法令

DECTO-2025-524-APN-PTE - 条款

布宜诺斯艾利斯市,2025年7月30日

经审阅档案编号EX-2025-71052684-APN-DGDA#MEC、《公民法》第346号及其修正案,以及2025年5月28日第366号法令,并


考虑到:

第366/25号法令修正了《公民法》第346号,规定外国人无论居住时间长短,只要证明其在该国进行了重大投资,即可通过入籍获得公民身份。

上述法令第38条在上述法律中新增了第2条之二,并规定经济部将根据前款所述规定,确定哪些投资将被视为重大投资,从而符合申请入籍的条件。

此外,上述法令第40条(该条将第6条之二纳入法律)设立了投资入籍计划署,该署作为经济部下属的独立机构,负责在授予投资入籍之前进行审查。

第366/25号法令确立了上述机构的职权,包括接收投资入籍申请,并向国家移民局(一个隶属于内政部首席部长办公室的独立机构)提交一份附有理由的报告,建议批准或驳回每份申请。

为落实上述规定,必须建立投资入籍申请程序,以便申请人核实其是否符合申请要求,主管机关经评估后可批准或驳回申请。

投资入籍计划署负责接收申请并提交相应报告,但申请处理程序必须确保所有相关国家政府机构的参与,从而保障国家政府的利益不受损害。

此外,此项措施旨在确保投资入籍计划署与国家移民局的协同工作,从而提升公民身份授予的管理水平。

同时,应委托经济部下属的独立机构——海关税收征收和控制局(ARCA)进行必要的监管和系统调整,以简化投资入籍者税务识别号(CUIT)的办理流程。

因此,这项措施将确保程序更加高效,并促进投资和创造就业机会。

相关法律部门已提供所需意见。

本法令系依据《国家宪法》第99条第1款和第2款所赋予的权力颁布。


因此,


阿根廷总统

颁布法令:

第一条 根据《公民法》第346号第2条之二的规定,在阿根廷进行重大投资的外国公民,可根据该法第2条第2款的规定,向隶属于经济部的下属机构——投资入籍计划署申请阿根廷公民身份。

第二条 收到申请后,该署将根据经济部制定的标准,评估申请人的投资是否符合“重大投资”的定义。

第三条——如果投资入籍计划署认为该投资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则将要求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下属的金融信息局(一个分散机构)、司法部下属的国家累犯登记处、司法部下属的国家人口登记处(一个分散机构,隶属于内政部长办公室)、国家情报局(SIDE)以及其认为必要的任何其他公共或私人机构,在其各自职权范围内就授予申请人公民身份是否会对国家安全或国家利益构成风险发表意见。

收到相关报告后,投资入籍项目署将根据对投资者的分析,向国家移民局提交一份详细报告,建议批准或驳回申请。

如果投资不符合相关条件,或者所要求提供的信息不建议授予公民身份,则提交给国家移民局的报告将说明此情况并建议驳回申请。

第四条 国家移民局将在收到该署准备的报告后三十 (30) 个工作日内分析该报告,并通过理由充分的决定,授予公民身份或驳回申请。

第五条——海关征收和控制局(ARCA)是经济部下属的自治实体,负责进行必要的监管和系统调整,以便向根据本法令第四条规定获得公民身份的人办理唯一税务识别码(CUIT)。

第六条 投资入籍计划署应颁布补充和/或澄清性条例,以规范投资入籍申请程序及此类申请的评估。

第七条 本措施自其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通知、公布、送交国家官方登记处并存档。

MILEI - Guillermo Francos - Luis Andres Caputo

e. 2025年7月31日 No. 54326/25 v. 2025年7月31日

公布日期: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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