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永居移民政策:
2011年塞浦路斯推出快速永久居住许可证申请计划,塞浦路斯可向塞浦路斯的外国人士授予永久居住许可证,申请条件如下:
1.投资塞浦路斯住宅或者其他物业,物业最低市场价值为30万欧元,并缴纳增值税
2.在海外及塞浦路斯工作之外的的其他来源,拥有可靠的收入来源
3.从海外向塞浦路斯银行一个三年定期存款账户汇入3万欧元
4.永居申请者及受养人必须每2年访问塞浦路斯一次,每次逗留时间不低于1天;
1.土地局注册认证的购房合同;
2.至少20万欧元房产首付款(加增值税)的支付凭证
3.所有申请人的有效护照复印件
4.所有成年申请人的简历
5.3万欧银行定存存款证明
6.来自国外的不低于3万欧的保障性年收入证明,每增加一位未成年附属申请人,最低收入需增加5000欧元,每增加一位成年申请人需增加8000欧元
7.申请人及其配偶无意在塞浦路斯工作任职的正式声明所需文件清单
8.所有成年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双认证文件(原件和认证翻译件)
9.结婚证双认证文件(原件和认证翻译件)
10.如果有25以下成年子女作为附属申请人,需提供其在海外高等教育机构的全日制在读证明,并有长于6个月的有效在读时间。
11.子女出生证明双认证文件(原件和认证翻译件)
12.主申请人出生证明双认证文件(原件和认证翻译件),以证明主申请人及其父母的关系(此情况仅适用于主申请人父母申请时)。
13.主申请人配偶出生证明双认证文件(原件和翻译件),以证明主申请人配偶及其父母的关系(此情况仅适用于主申请人配偶父母申请时)
14.MIP1表格:移民局要求的正式申请表-仅需签名,无需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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